品质管理
海口新港市场内经营户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市场管理方被罚款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5日消息(记者 蒙健)海南银涛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新港市场管理方,未履行管理责任,未对该市场经营户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行为予以制止,多次发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处罚款20000元。
据介绍,3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南银涛实业有限公司管理的新港市场做监督检查,发现该市场菜摊位的经营户蔡关福、菜摊位的经营户常斗斗、菜摊位的经营户高丽华、水果摊位的经营户李春梅、米面摊位的经营户莫尊武、猪肉摊位的经营户王桂专违规使用禁止目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遂对上述六个经营户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另查,海南银涛实业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已多次发现市场内经营户有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行为,未能做到及时制止。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海南银涛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管理责任,未及时制止该市场经营户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且市场内多次发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于近日对该公司作出了处罚款20000元的处罚决定。
3月16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0年12月至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57万家次,立案759宗,其中生产环节1宗、运输环节18宗、销售环节32宗、储存环节22宗、使用环节686宗。扣押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23432箱、塑料袋1692.98万个、散装塑料餐具8.7万个,罚款214.87万元。立案数和罚款数均为海南全省第一,处罚金额占比30.8%。
针对一年来的禁塑案件的办理情况,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出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生产类1宗、运输类1宗,销售类1宗、储存类5宗、使用类2宗。
2021年11月4日,根据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到海南东泓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现场委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好日子好碗等13个产品做检验。检验结果为好日子好碗、降解500方盆等10种产品主要成分为聚丙烯(PP),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查,上述10种含有聚丙烯的塑料制品,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内。该公司生产的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具数量为1255箱,货值44992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1255箱和罚款16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4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天利达物流园龙鳞物流点卸货场,查获孙某省驾驶鲁Q726JP重型半挂牵引车/鲁Q21G6挂重仓栅式半挂车运输518件(编织袋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PE塑料购物袋,上述涉案物品系临沂商城桂鲁货物托运部雇佣孙某省从山东临沂运输到海南海口案发地。经查明,该托运部从山东临沂运输的(PE塑料购物袋)属《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禁止名录内规定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涉案货值7.6万元。
2021年7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托运部作出没收涉案的518件(编织袋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和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3月23日,根据举报,执法人员对海口秀英肖雪芬便民商店经营的商店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收银台下及货架上发现一批PE塑料袋。该批购物袋共有大中小三个规格,合计4675个。执法人员对该批涉案塑料袋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该店涉嫌在经营中向消费的人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PE塑料购物袋)。2021年3月24日,该局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商店自2020年12月份1日海南禁塑规定执行后至查处时,仍在经营中向消费的人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PE塑料购物袋)。
对此,海口秀英肖雪芬便民商店被罚款2000元,并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PE塑料购物袋)4675个。
2020年12月24日,根据举报线索,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1号海南省化肥厂仓库依法对海口秀英慧康餐具包装厂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厂A3仓库(盖碗仓库)和
A9仓库(筷子仓库)发现一次性塑料杯、碗、碟、餐盒和袋子等产品,产品外包装标注材质为PP(聚丙烯)、PVC(聚氯乙烯)、PE(聚乙烯)、PS(聚苯乙烯)和PET(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均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查明,该厂库存的上述产品共计119个品种,6514箱产品,货值256863.9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厂作出没收6514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处货值等额罚款256863.9元。
2021年1月22日,根据举报线索,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到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海榆中线号依法对海南旺桦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卸载刚刚到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存放到仓库。
经核实,该公司共购进塑料制品1226箱,货值18328元。经查明,上述1226箱塑料制品的材质为PP、PE等,均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中。
处理决定:2021年6月2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没收1226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罚款100000元。
根据举报线日,执法人员到海口龙华茶掌柜茶业行仓库(仓库地址为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2号恒大外滩10栋303)检查发现,该单位储存珍珠果奶管、注塑饮料杯等22种塑料制品,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扣押。经核实,该单位共储存塑料制品1444箱,货值73390元。经查明,上述1226箱塑料制品的材质为PP、PE等,均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中。该单位的行为符合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事实。
对此,海口龙华茶掌柜茶业行被没收1444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处罚款20000元。
根据举报线日,执法人员到你店检查,发现存放标识材料为PP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29个规格品种共286箱。执法人员现场扣押。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上述29个规格品种均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中。海口龙华海胜商店的行为符合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事实。经核实,该店储存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材质为PP,数量为286箱,货值为15582元。
海口龙华海胜商店被依法没收286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处罚款36000元。
2021年3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南星宇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在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海口保税区-32的仓库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其仓库里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批。经报局领导批准,对上述塑料袋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同时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主要经营清洁设备及用品、厨房设施及用品销售等业务。2021年3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的仓库里检查时,现场查获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垃圾袋。其中有白色小垃圾袋(广泰45*48cm)1795个,黑色小垃圾袋(广泰45*48cm)77294个,白色中垃圾袋(广泰60*80cm)3400个,黑色中垃圾袋(广泰60*80cm)10450个,黑色垃圾袋(120*140)500个。经核对查获的塑料袋均标有制造使用材料为聚乙烯“PE”,图标为“PE-D2W”等内容,未有标注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和电子监管码的形制图。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白色小垃圾袋(广泰45*48cm)1795个,黑色小垃圾袋(广泰45*48cm)77294个,白色中垃圾袋(广泰60*80cm)3400个,黑色中垃圾袋(广泰60*80cm)10450个,黑色垃圾袋(120*140)500个;罚款13000元。
未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制止所管理市场内经营业户实施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海南福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处罚款3万元
海南福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制止所管理市场内经营业户实施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且未立即报告给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处罚款30000元。
未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制止所管理市场内经营业户实施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海口港丰实业有限公司被处罚款5万元
海口港丰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制止所管理市场内经营业户实施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且未立即报告给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罚款50000元。
▶▷▶▷怎么知道买的包装盒是可降解的?成分都是什么?这些禁塑疑问为你一一解答
答: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分辨餐饮具和塑料袋是不是可降解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首先是从外观标识上看是否标注有全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标识;其次是通过手感判别,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手感与普通塑料制品的手感有明显区别;还能够正常的使用微信小程序里的海南禁塑管理平台,扫描产品纸箱上的电子监管码,查看产品信息、标识标注、有关标准、是否经过备案等。
2、可降解塑料袋目前比不可降解塑料袋贵,导致购物成本上升,能给个体经营户发补贴吗?
答:目前全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原材料价格相对较高,发改委部门正在制定相关补贴政策,下一步将会出台相应措施。
3、刚上市的可降解塑料袋价格比不可降解的贵,以后随着生产量的增加,价格会不会降下来?
答:目前全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产业还在起步阶段,生产所带来的成本较高,随着市场需求的持续不断的增加,产量增大后,预计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会逐渐下降,价格也会有所回落。
答:餐饮业使用的全生物可降解塑料餐具是安全的,国家对非间接接触食品的产品有明确要求。目前市面上大量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一次性可降解餐具,材料可分为两种:一是天然材料所制作,例如纸制品、秸秆、玉米淀粉等;另一种是以可降解塑料为主要成分,加入淀粉、光敏剂等物质所组成。在GB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方面的要求》中,对餐具可标“降解”的要求包括:生物降解率须达到60%以上,有淀粉成分的可降解餐具淀粉含量不能低于40%等。产品的外表或包装上会注明产品质量标准,消费者可以完全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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